警史钩沉

清末民初道外警察对民众日常生活的影响

时间:2025-06-22 15:48  作者:创始人  点击:[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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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中东铁路全线通车后,哈尔滨工商业急剧发展,作为当时华工聚集地的道外(旧时称傅家甸)商务繁盛,户口日增。清政府为遏制沙俄继续向傅家店扩展,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按巡警部之《警务章程》,在傅家甸十五道街设立了滨江厅巡警局。“晚清警察在中国城市出现后,扮演的角色是多重性的,可以说超越了现代意义上的警察职能,更类似近代城市政府,可以说是传统官衙门向近代城市政府转变的一种过渡型管理机构。”道外警察扮演着多重角色,例如地方安全负责者、城市管理者、社会改革者等,他们的职责不可避免地与民众日常生活发生冲突并影响改变着民众的生活。

一、民众居住环境治理与社会治安维护

(一)改善居民住行环境

随着中东铁路修建和大规模城市建设,道外便吸引大批从关内来此谋生的劳工和经营建材的客商从而成为华工聚居地。因商旅往来,各色店铺应运而生,道外发展迅速,日渐繁荣。而大量移民人口的涌入,住房便成人们生存第一要务。因在1910年前,道外区房屋建设无人管理,可任意选址修筑,造成房屋修筑杂乱无章且又以土坯房、草棚房居多。这往往造成当时道外频发火灾原因之一。针对此问题,1910年10月傅家甸巡警局拟定房屋修造章程,规定凡修造房屋户,必须先报巡警局,并由巡警局勘丈明白,发给执照,方准修盖。这大大改善了城区风貌,也降低了火灾的频发率。除对房屋修筑规划外,路政整顿也是道外警察一大重职。1915年以前,傅家甸地区的街巷道路全是土路,高低不平,人车混行。风天灰尘四起,雨天泥泞难行。1907年滨江厅巡警局通过制定《通行规则》、《管理道路规则》、《管理骡马车规则》、《管理脚踏车规则》来管理街道,这大大改善了以往混乱拥挤局面。

(二)治理街道卫生与改善城市面貌

当时道外的主要居民是来此谋生的华工,生计是他们唯一关心的问题,对于他们居住环境的卫生如何则漠不关心,甚至他们本身就妨碍卫生、破坏卫生。根据当年报纸的报道,有很多关于因随意倾倒污物,乱抛污水,随处便溺等问题致使街道时常发出恶臭的报道。为治理街道的卫生,当年的警务长莫德惠于1911年4月6日规定,凡在街巷及厕所外便溺或向沿沟倾倒污水,向街道抛倒污物,判罚金一角以上、一元以下,拘留一日,重者送局处理。在强制居民遵守卫生规章时,警察在1919年时,在道外各区都“添雇清道夫五十名,每日分段清理街道,扫除积秽,不但与卫生有益,亦足见路政之起色云。”可见警察对街道卫生治理的用心。

在注意街道卫生的同时,警察对于街面的面貌也加以整治,例如禁止沿街贴广告行为,认为“观之既属不雅,尤易招风雨飘零,甚至惹人围满当街,亦有碍于路政”。于是“设有广告木牌,均应贴于木牌之上,不准沿街乱贴。”禁止路旁罗列商品玩具及食物和道路横列车马或堆积木石薪炭及其他物品,以期改善街道的面貌。

(三)维护社会治安

道外人口繁多且成分复杂,匪患成为当时道外的一大社会治安问题。对此,警察一方面通过对旅店严加监视来限制人的出入,“所有客栈伙房,均须取其三家妥保,始准开设云。”且在城区内的主要街道添加夜岗,严加盘查;另一方面通过向商民们发布传单来提高市民的防匪意识,要求市民携款应走大街,勿走小巷;带款多者,应多派人护送,勿仅一人;沿街之上可呼警伴随。警察机构的出现大大维护了社会的治安。

二、民众生活习惯规范与休闲娱乐控制

(一)民众生活习惯规范

当时来道外谋生者多为贫苦民众,疲于奔波生计的他们自然无法顾暇其他。譬如对自己居住环境卫生、生活饮食卫生、安全隐患等。但往往因民众不良日常生活习惯,而导致频发瘟疫。在民众居住环境卫生上,警厅规定住户卫生之办法共七条:1、居民住室务要清洁,每日必须打扫三四次座榻屋角遍洒石灰或避疫臭水;2、衣服必须时常洗涤,被褥等卧具曝于日中尤为消毒之良方;3饮食之器皿用后必须浸入沸水中洗净后盖以纱罩盖严,勿使蝇聚集以免传播瘟疫种子;4、食物尤宜特别注意勿食生冷及腐烂不熟之瓜果;5、卧室若因透放空气而启窗,则睡卧时务将腹部盖严免寒气;6、院内切勿倾倒脏水;7、厕所每日必须打扫一次。警察通过制定住户卫生法规的目的便是希望市民能改善他们自己居所卫生,从而预防瘟疫发生与传播。

在市民饮食习惯上,警察注意到夏际天气炎热而致浊气蒸腾,便挨户告知市民“不准任意倾倒秽物以重卫生而免传染杂症”。夏秋之间疫病多由炎暑之时人多贪食凉物所致,因此警察将沿街售卖冰糕者加以取缔,即便瓜果等类亦加检察以预防卫生。在安全隐患控制上,则强制民众在节日庆典时禁止放火。当时滨江警察厅长刘体兰还出示四言布告:旧历新年,禁止放爆,焰灼声腾,防火防盗,宜各谨遵,夜间更要,如敢故违,拘罚无懊。从以上可见,警察力图于规范民众生活习惯。对于民众而言,这些条令多少会造成诸多不便与限制活动自由等,但不可否认,这些规章的实施大大改善以前脏乱臭的居住环境,也加强了安全隐患控制。

(二)娱乐生活的控制

民初,道外素有赌世界之称。当时赌风之炽,据当年《远东报》记载:“各商店旅店均昼以继夜,即各小店饭馆每至夜晚则呼卢呼雉之声达于户外。”而商民聚赌轻为废时失业再为破产倾家,若是沉迷下去恐会因“赌债挤通酿成人命或为生计所迫流为盗贼为害社会。”故警察对于赌博是加以严禁的。据史料记载,1917年滨江警察厅侦知太古街天德大车店聚赌,一举拿获赌犯50余名。从当年报纸的报道上可发现这类拿获赌犯事件比比皆是。

当时可供人们娱乐的还有茶园与舞台,道外地区在清朝末年已出现演出曲艺的茶园,至民国时期,各种茶园、舞台的建立达到鼎盛,无论是数量上,还是规模上都相当可观,“独冠关东”之称即来自此时。当时影响较大的茶园就有数十家之多,而相形之下规模较小的小茶园与梨园为了维持生计,便以上演“有碍风化”、“伤风败俗”类的俗戏与淫剧来吸引观众。为此,1916年警察厅布告“所演何戏务须将戏报首先呈送警察厅行政科核准,始行开演,以免有伤风化。”除了严禁茶园、梨园上演俗戏与淫剧外,对于书店、路摊摆卖的淫书也是警察所取缔对象。据当年《远东报》报道:“邪说淫书久干例禁,警察业已再三布告,而傅家甸大街之各书铺希图渔利,仍擅行发卖,实于社会风气大有阻碍。张警佐有鉴于斯,昨日特亲赴各书局逐一调查,凡关于违禁之印刷,均严禁出售,如敢故违,定即从严惩办不贷云。”警察通过对不良的社会风气的严加控制,力图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风气。

近代道外自“开埠”以来,便吸引大批社会底层民众来此谋生,从而形成一个华人劳工居住区。随之各色商业店铺应运而生,道外日渐繁荣,社会经济取得可观发展。然而各类社会问题随之而来,人口稠密且居民成分良莠不齐,一遇天灾人祸便匪患不断;楼房密集分布常常因火灾而损失巨大;街道泥泞、交通混乱常常令出行不便;民众不良生活习惯时常导致瘟疫频发与传播恶疾;社会陋习与不良风气日渐猖狂等等。近代警察机构虽为统治阶级的工具,他们在充当收取苛捐杂税的得力助手、镇压民众及镇压革命运动的刽子手的同时,我们不可否认警察对于社会治安的维护,对于城区的路政的治理,对于交通有序、道路宽畅的城市面貌的营造,对于卫生之重视,对于民众生活陋习的改良等方面,都无不表明警察在推动近代道外城区文明进程上起巨大历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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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 许丽乃
文章来源 I 《警史钩沉》2014年第1辑《清末民初道外警察对民众日常生活的影响》
编辑 I 可乐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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