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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巡警道签发的两份有关警员贵陞的委任札

时间:2024-01-07 10:30  作者:创始人  点击:[10]0


札是清代公文的一种,是由具有公文性质的书信转变而成的下行文书。札的使用较为简便,不编字号,少盖文印,也少用公文套语。


湖北警察史博物馆藏有两份湖北巡警道签发的有关警员贵陞的委任札。



第一份委任札签发于宣统二年七月初五,委任札长134厘米,宽30厘米,纸质未变色,亦未有表面纸质脱落,字迹清晰,保存完好。札文的右下角第一行“汉口警务分所卫生股股员贵陞”,从一起保存的此札的封皮上写有“贵陞拆”的字样来分析,表明此札是专门寄给卫生股股员贵陞的委任札,其他人的委任札应该是分别寄送的。札的抬头标注有官府名称及负责官员名称,“花翎二品顶戴湖北巡警道加五级随带加四级全为”,表明此委任札是当时二品顶戴湖北巡警道道员全兴签发的札文。折叠处盖有骑缝章,末尾盖有印章,均为“湖北巡警道之关防”印章。本札是对汉口警务分所呈报的委任事项的一个具体答复和安排。兹录原文如下:


汉口警务分所卫生股股员贵陞

花翎二品顶戴湖北巡警道加五级随带加四级全为

札饬事,据汉口警务分所申称,本月十七日奉宪台札委职,局各股股长、股员暨征收处委员等,分任事务,以专责成。除司法股股长李令宝枢、行政股股员李东汉尚未到差外,其余各员皆前后到差任事。查汉口巡警总局内容缺漏良多,今遵部章,略加变通,厘定分股治事,规划一洗前非,逐一整顿,有如草创,头绪纷繁,需人孔多,非明干老练警务熟悉人员不足治理。查有差遣一等巡官照麟,忠实可靠,拟请将该员派充内勤总务,帮同蔡股员佐理一切出入款目,以资清厘。卫生股已蒙派有股长股员三员,查汉口地面辽阔,街巷偪狭,污秽达于极点,若不竭力整顿,后热腐疫丛生。虽有三人,胡股员向司诊治,只有二人,事有不支,查有九品警官广印,事理明白,能耐劳苦,拟请将该员派充卫生股股员,以资佐理。司法股股长李令宝枢现未到差,韩述凯一人,每日案件三数五六起不等,势难支持,查有征收处委员福恩,老诚练达精于警法,拟请将该员兼充司法股上行走,以期佐理。征收一项与他处迥异,率皆钱财且房铺花等各捐。有随时增减,若非彻查,难清底蕴,查股员贵陞曾帮同卫生股调查,拟请将股员贵陞于督查街道之余仍帮同调查捐务与清厘钱财册部等事,尤为重要。查有差遣一等巡官扎克丹,任事实心,拟请派充征收处,帮同经理,以资整顿等情。据此,事属可行,自应分别照准,除分行外合亟札,饬札到该员,以便遵照办理,勿违此札。

宣统二年七月初五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湖北巡警道设立,是为一省警政的最高主管机关,直接受湖广总督的节制,同时也间接受中央民政部监督,是清政府设置的专业道。湖北巡警道成立之后,武昌警察总局隶属于巡警道,改组后更名为湖北警务公所,并迁址至武昌百寿巷(湖北巡警道与湖北警务公所相当于湖北省公安厅兼武昌公安分局)。湖北巡警道督辖湖北警务公所分科办事,设总务、行政、司法、卫生四科,科下设股,总计21股。湖北警务公所在武昌城外设上局、下局,各辖三个区局,在城内设前中后局,各辖三个区局。另设消防队、高等巡警学堂、巡警拘留所。当时,湖北警务公所共有警察编制785人,其中警员71人、警校生64人、警长12人、警士638人。


至宣统二年(1910年),机构略有调整,但大致格局未变,此时的巡警道道员为全兴,本委任札由全兴签发,这是本委任札产生的大背景。


此委任札表明,巡警道道员要对汉口警务分所旧的规章、人事加以整顿,重新划定分股治事,对各股人员的具体职责、事务范围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如下:将照麟派充内勤总务,将广印派充卫生股员,将征收处委员福恩兼充司法股上行走,将卫生股员贵陞派于督查街道之余仍帮同调查捐务与清厘钱财册部等事,将扎克丹派充征收处,这是本委任札的大致内容,本札文的发送对象为卫生股员贵陞,这是研究本札的重点,他是宣统二年(1910年)五月由镶黄旗六品领催转任湖北巡警道的一等巡官(见2018年《警史钩沉》第4辑文章《镶黄旗佐领为下级军官贵陞转任警员签发的护身图片》),并且可以推断贵陞转任的是湖北巡警道卫生股员。



湖北警察史博物馆收藏的第二份有关贵陞的委任札签发于宣统二年(1910年)七月十一日,相隔上述第一份委任札仅仅六天。


第二份委任札长84厘米,宽30厘米,纸质有些地方已变色,有少量的表面纸质脱落,札文开头的发文机关、官员已看不清楚,相较于第一份委任札,完好程度就差多了。札文的右下角第一行为“贵警员陞”,同样表明此札是专门寄送给警员贵陞的委任札。札的抬头标注有官府名称及负责官员名称,只能看清“花翎二品顶戴湖北巡警道……”,其他字迹已经看不清楚。参照第一份札文,可以推断为“花翎二品顶戴湖北巡警道加五级随带加四级全为”,表明此委任札也是当时二品顶戴湖北巡警道道员全兴签发的札文。折叠处的骑缝章以及末尾盖的印章均看不清楚,可推断为“湖北巡警道之关防”。


兹录全文如下:


贵警员陞

花翎二品顶戴湖北巡警道加五级随带加四级全为

札委事,照得警务公所司法科副科长樊令金声现充地方审判庭推事,禀请销差,所遗副科长一差亟应遴员接办,查有武昌后区区长钟令应同堪以调办,递遗后区区长以一区区长陶筠调充;递遗一区区长以汉局第一股股长彭懋修调充;递遗第一股股长以第二股股长刘景濂调充;递遗第二股股长以四区区长鄢文蔚调充;递遗四区区长以三区区长陆荣钱调充;递遗三区区长以第四股股长刘宗懋调充;递遗第四股股长由第四股股员贵陞调充;递遗第四股股员以收捐委员汪源钊调充。除申报督宪并分别移行外合行札,札到该员,即便遵照刻日到差,将一应经手事件分别交替接收清楚,务须振刷(即振作)精神,遵照本公所厘定新章,认真办理,勿负委任,月薪照章支领,以资办公。

切切此札

宣统二年七月十一


此委任札因为武昌警务公所司法科副科长升任审判庭推事而引起,司法科副科长一职的候任补缺陆续引起钟应同、陶筠、彭懋修、刘景濂、鄢文蔚、陆荣钱、刘宗懋、贵陞、汪源钊等9人调任或升任相关职位,官职涉及到一区区长、第一股股长、第二股股长、四区区长、三区区长、第四股股长、第四股股员、收捐委员等八个职位的人员变动。其中有“递遗第四股股长由第四股股员贵陞调充”,这是研究本札的关键。


宣统二年(1910年)七月初五日,湖北巡警道下发第一份委任札文,“将卫生股员贵陞于督查街道之余仍帮同调查捐务与清厘钱财册部等事”,赋予了他更为重要的职责。时隔六天之后,宣统二年(1910年)七月十一日,湖北巡警道下发第二份委任札文,将他升任为卫生股长,说明他升迁的速度是很快的。




- END -



作者 I 陈工
文章来源 I 《警史钩沉》2019年第1辑《湖北巡警道签发的两份有关警员贵陞的委任札》
编辑 I 可乐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版权来源内部期刊,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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